一、案情簡介
位于東勝街道的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由于內部管理混亂、公司股東間存在債權債務糾紛,自2024年9月份起,公司始終處于經營困難的虧損狀態。直至今年年初,在員工不知情的情況下,公司突然停止營業。截止當時,公司拖欠員工薪資報酬共計80余萬元。
隨后,約50名員工代表前往公司討薪,雙方爆發言語沖突,就欠薪問題始終無法達成一致。無奈之下,員工代表們向東勝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。
二、調解過程
(一)各執一詞,調解陷僵局
了解到相關情況后,東勝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迅速組織調解員介入調處。調解首日,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三名股東全部到場,而其中兩名表示他們已經在盡力籌集資金,但工資應由三個股東共同承擔,另一位股東則表示其平時并不參與公司內部事務,也早就向其他股東提出退股,現在手頭資金緊張,根本拿不出錢。三名股東對墊付工資各執一詞,各方利益訴求難以達成一致,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。
(二)多方發力,化解現轉機
調解員果斷轉變策略,同時邀請專業律師參與,分別和三位股東進行溝通協商。其中一位股東拒絕出資的行為,因已涉及違反相關協議,應當承擔違約責任。律師建議,另兩位股東可以考慮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該名股東履行出資義務或承擔違約責任,追回所墊付款項。
隨后,調解員聯合街道勞動監管部門工作人員,從企業社會責任、社會輿論影響等方面加以引導,勸說股東合理協商達成解決方案。同時,派出所民警向員工代表普及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,幫助他們認識到過激行為并不能真正解決問題。經過勸說,雙方態度有所緩和。
(三)跟蹤履行,解決煩“薪”事
在給公司股東一定時間籌集資金后,調解員再次組織雙方協商調解。兩位股東根據前期梳理出來的薪資清單,在調解員的見證下,將籌集到的63萬元按照約定發到員工手中。剩余約20萬款項,雙方約定在兩個月內履行。
三、調解結果
調解當日,在調解員的見證下,雙方就欠薪事宜達成協議并發放相關薪資:雙方約定,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當日支付員工們部分薪資(低于3000元按實發放,3000元-6000元按最高3000元發放,高于6000元發放一半),剩余款項在2個月內發放完畢。
后續,調解員與多位員工代表保持聯系,實時了解薪資發放情況,同時督促股東盡快履行調解協議,終于在兩個月內將所有欠薪全部結清。